漫漫長路,以及成為一個人的最低限度----閱讀Cormac McCarthy《長路》   

文章擷選自[斯人讀舒適]

你中途加入他們,來不及瞭解一切,就跟著上路。你訝異地看著這對父子,不知道他們吃了多少苦,小男孩寡言卻聰慧,像是飽受驚嚇卻眼神堅定,看起來至少有兩個星期沒洗澡,牛仔褲已經醬漬到看不出原來的顏色。男人形容清臞,腰間插了一柄左輪手槍,故意讓槍柄明顯顯露,臉面上包覆一條骯髒的巾布當作口罩,口鼻的位置特別地髒,且濡濕。小男孩在他的面巾上畫了大嘴和尖牙,藍色的墨水,被髒污和濡濕後,尖牙倒像是奇異的花朵。

你跟了他們一段,緩慢地拖著腳步,昏暗的天色分不清白天的時刻,而且你感覺昏暗日復一日更甚,空氣中充滿巨量煙塵,像霧卻又更暗沈。隱約地,你只能由光源區域的強弱判斷太陽的方向,空氣、道路、樹木、草原都鋪上一層塵土,植物看起來有些營養不良,要枯不枯,像是無力想睡的樣子。

你跟了這對父子三天,看他們由推著的大賣場購物車裡面的雜物堆中掏出看起來顯然過期的罐頭解決餐食,小心翼翼地只讓自己不感到飢餓,便又仔細地將食物藏到購物車深處。他們不太交談,父親問話,孩子才答話,而且大都回答:Okay,好。他們小心翼翼地觀察周圍,在大路上看不到的地方簡單地搭棚睡覺,小心自己升起的火堆會被發現,拔營時務必將一切清理得不使人發現痕跡。


你沒耐心繼續跟下去,像是水泥場版本的公路電影,你被揮之不去像眼翳貼附視角的朦朧視野搞得快失去耐性。某天早晨,父子倆陡然驚醒,你一度以為他們倆發現你,但你馬上知道他們發現長路那邊有人走進的聲音,男人一邊壓低男孩的頭,一邊低聲唸唸有詞,緩緩拔起手槍瞄準其中一個朝他們走來帶著面罩的男人。男人解褲帶欲解手卻發現眼前的瞄準他的槍口,他隨即放脫褲帶,一翻身拉了小孩到他身前,另手抽出一把刀抵著小孩和男人談判。你不敢看,別過頭去,聽得槍響,你轉頭,只見戴面罩的男人腦門開花,男人槍法神準地解決掉威脅,順勢拉了受了一頭鮮血的小男孩往後疾奔。

你跟著他們奔跑、躲藏,直到確定沒有人跟來,男人找到泉水幫小孩洗淨頭臉,然後一個人跑回前處觀察,確定他們的購物車內的物資已被劫空,而那個被他斃了的男人,屍體僅剩一堆骨頭和一灘內臟,他往草叢裡吐了一口唾沫。往回走,尋到仍受驚嚇的男孩,兩個人判定方位,拿出碎裂的地圖尋覓自身所在,覓好路線,繼續往南方進發。

你打理好精神,看著眼前這男人,藏在瘦弱又猛咳身軀下不可思議的身手,你盤算著在這巨變之前他的身份,雖然你不知這世界的巨變是怎麼開始的,但就是巨變,看起來在僅有屈指可算出的後續人類世代裡,天空不會再出現湛藍。


你離開那對父子身邊,清冷白描的字句開始對你產生意義,你翻回第一頁,重新溫看原先讓你排拒而沒細看的字句,一字一字一句一句,沒有多餘顏色的浩劫後世界,一步一步一邁一邁,朝著不知道有沒有希望的南邊海岸進行。這長路上看不到終點的旅程,本來讓你將其歸類為公路電影的書寫,但其往南行進的旅程,更讓你想起在本地常被當作兒童讀物的《頑童流浪記》(The 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這是美國文學史上第一部偉大作品,開啟了獨立於英國文學的美國特色。同樣是一對男人和男孩,哈克與出逃的黑奴沿密西西比河順流而下,發展出類似父子的關係,挑戰黑人與白人的權力結構。而在末世的這一對,本來就是父子,但卻又不像父子,孩子是男人的救贖,是他的天使,提醒他心裡面柔軟的那部分,不要因末世的冷血劫掠而硬化,提醒他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像是哈克在吉姆身上所見到的。

你投入那個場景視野有限但企圖視野卻極大的末世小說,這一向是你喜愛的類型,以末世究竟人類最根本的價值,往往僅存但卻重要。在末世,人類往往是徒具人形的獸類。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矣。那幾希者,卻是河沙中的一小顆鑽石,有了,就有價值。

以這樣的筆法逼練出人性的鑽石,你凜然,不知道有多少人願意接受這冷粹。人性與文明如此脆弱,不容試煉不許輕忽,只要幾年時間的疏忽,倚靠著世代呵護累積的人類智慧便馬上斷裂,所謂文明如同細草之莖,一疏神,便已折毀。這不是末世言說,人類史上已多次發生,非是想像。

一莖細草在路旁中靜靜承受不段落下塵粉,男人和小孩緩緩拉著推車從它身旁走過,煙塵落進草葉莖脈的層層夾縫中,下一次落下的黑雨再將塵土往深處沖擠,草身不復原先顏色,宇宙的奧秘被覆蓋,層層層層地被覆蓋。黑色的雪緩緩飄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麥田出版 的頭像
    麥田出版

    麥田出版

    麥田出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