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著你的背影死命地跑。我很崇拜你,但是我也想贏你!」我想每個男孩在成長過程中都會遇到這樣的一個人。
我特別能夠體會書中主角神谷新二的心情,因為我也有一位運動健將的哥哥。小時候家裡怕我偷偷跟著哥哥去學體操,所以把我轉到別的小學。當年台灣小學特別流行民俗體育活動,可能我也遺留父親的運動細胞,所以被挑選擔任扯鈴校隊。鎮上農曆年慶表演活動時,我的哥哥穿著藍色體操小短褲帥氣地在舞台上翻滾,但是我卻穿著民俗體育服裝在台下拉著扯鈴。這大概是我這輩子最糗的一件事吧!可是我永遠忘不了哥哥在舞台上逆著陽光後空翻定格在半空中的畫面。


高中時期,校慶運動會規定每班一定要推派一位同學參加每一項田徑比賽項目,最後我被分配到五千公尺長跑比賽。我只記得我穿了一件白色背心,紅色短褲,編號是307。我只記得所有人跑過司令台前時,因為眾人的歡呼,所以都變得無比神勇,但只要一跑到冷門的區段,幾乎呈現昏迷狀態。我只記得我在快要到達終點衝刺前,一位我心儀的女孩拉著紅線站在終點對我吐著舌頭扮鬼臉。我只記得最後我得到第三名,但我永遠不記得我醒來時怎麼會一個人躺在空蕩蕩的運動場上。
這就是這本小說的力量,不經意的一個下午翻開它,然後就把我拉回十多年前的青春記憶。我特別喜歡其中一段主角新二與好友連的對話,新二的哥哥送他一雙釘鞋,是連特別喜歡的牌子,兩人在麥當勞把玩著這雙球鞋,這種沒有意義的行動,卻讓他們可以開心很久。然後連對著新二說:「奶昔這種東西啊,每次喝到一半時就後悔了。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下次還是會點…。」他們覺得好像在那半天裡,一下子老了很多。我想這就是青春吧!
林育賢200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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