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獒
宗哲的女朋友很漂亮,全身上下散發著一股優雅的美麗,像是從書香門第出來的女子,雖然宗哲的女朋友十分懂禮貌,而且神情舉止都極為優雅,我還是不大和她講話,從一個軍人的本質來說,我覺得她虛偽,甚至還不如宗哲,至少宗哲還可以毫不避諱地對自己的家鄉說NO!
交談中才知道,宗哲的女朋友叫寧麗,她的英語很好,認識許多外國朋友,她笑著說,可能過不了多久就會有一些外國朋友來這裏參觀呢!「參觀什麼?」我驚問,這裏什麼也沒有,就像宗哲所說,這裏就是一個窮鄉僻壤,再說難聽點,就是個鳥不拉屎的地方。
寧麗適時地住了口,岔開話題,氣氛緩和了一些,宗哲說,寧麗給他取了個漢名,叫成陽,意思就是成為她的太陽。我感覺到有點噁心,沒辦法,我是名軍人,軍人這兩個字已經深深地刻進了我的骨子裏,相比之下,我更喜歡和黑子、簸箕那樣的朋友待在一起。
吃飯的場面很盛大,寧麗小心翼翼地坐在宗哲身邊,竊竊私語,有點見不得人的感覺。人們都吃得很開心,但多吉大叔卻陰鬱著臉,我的心也開始有些惶惶,總預感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不知道怎麼形容,只能說酒過三巡、菜罷五味,紮西木大叔在介紹完自己的兒子和未來那個有才學又美麗的兒媳婦之後,開始和村民們閒聊。紮西木大叔說:「現在咱們這個村子,那是越來越落後了,瞧瞧人家大城市的人,那過的是怎麼樣豪華的日子?咱們卻在這裏臉朝草地背朝天,除了每天放羊放牛,還能幹啥?錢賺得不多,罪受得不少,再加上個天災人禍的,不好受啊!」
紮西木大叔說到這裏,故意停頓了一會兒,看到村裏人臉上都露出了一些反應,就又接著說:「想賺錢很容易嘛!其實,咱們現在就守著一堆堆的錢吶。」紮西木大叔衝自家的獒瞟了一眼,喝道:「巴頓,過來!」
那隻獒一點也沒有「巴頓」的風度和威嚴,在討好了自己的主人半天卻始終沒有得到一句誇獎之後,那隻獒垂頭喪氣地走了過來。
「瞧瞧,這就是錢!」紮西木大叔抓著獒項上的毛,繼續說:「你們知道這獒能賣多少錢嗎?嚇死你!你們知道不知道,現在好多外國人爬山涉水,千辛萬苦來到中國,就為了買一頭純種的獒,為了買一隻純種的獒,他們可以傾家蕩產,你們知道一隻好的獒能賣多少錢嗎?少的幾萬,多的幾十萬、上百萬,不是人民幣,是美元!」
說到這裏,紮西木大叔的口水都要流下來了,就像是從一隻貪婪的狗嘴巴裏流出來的哈喇子,我感覺到噁心,有點想吐。
這時,人群像油鍋裏滴進了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開了。
我看見宗哲和寧麗的臉上都洋溢著幸福甜美的笑容,有了錢,他們就可以全家搬到大城市過好日子了,也可以辦一個最完美的婚禮,還可以買房,買車,買一切他們想要的東西。我知道,這個主意絕不是紮西木大叔想出來的,他一定是受到了某兩個人的唆使,或者說是某一個聰明的人。
在這片荒蕪人煙的大草原上,藏族同胞的純樸和憨厚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們絕對不會想到要出賣自己生死不離的朋友—獒,來滿足自己貪婪的欲望。在戰場上,拋棄自己的戰友是個罪,在草原上,拋棄自己的朋友也是個罪,哪怕那不過是頭獒。只有大城市的人才會,只有大城市來的人才會具有這種發家致富的「眼光」。
一說起要賣獒,而且可以賺大錢,人們就全部把目光投到了多吉大叔的身上,因為多吉大叔的獒是全村最純種的獒。那是獒王,別人來買獒,自然第一個要買多吉大叔家的,然後再是別人。如果多吉大叔不肯賣,有可能全村的獒都會賣不掉。
多吉,也譯作多傑,在藏語中是「金剛」的意思。多吉大叔坐在眾人面前,臉上堅硬得像一塊鐵,吧嗒吧嗒地抽自己的菸。
紮西木大叔沉不住氣了,焦急地問:「多吉,你倒是說句話呀!」
「想讓我賣大黑,除非你把我全家人都害死!」多吉大叔陰沉著臉,站起來,抖了抖衣服,好像身上沾染了什麼不乾淨的東西。
紮西木大叔不高興了,反問:「咋說是我呢?賣獒又不是我一個人的主意,全村人都想賣吶!有了錢,咱們就可以搬到大城市裏去住了,再也不用在這裏受苦,也不用擔心羊群會被狼吃了,多好!」
「誰想賣誰賣,我不賣!」多吉大叔說完,頭也不回地走出了紮西木大叔的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