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石雅芳 

【以下內容涉及本書情節】


關於安娜.昆德蘭本人

 

對當今的美國人而言,「安娜.昆德蘭」這個名字並不陌生。一方面源於她經常發表針砭時弊的專欄文章、上電視討論時事等議題,另一方面則是她在長篇小說創作上令人矚目的成就。

安娜.昆德蘭生於費城郊區。母親在她大學畢業前去世,父親是企業顧問,有三個弟弟、一個妹妹。她在哥倫比亞巴納德(Barnard)女子學院完成大學學業,主修英文。用她的話說,文學專業可提供讀書機會,讀書是她最大的快樂。對於她,讀書就如「上天一般」。她現住紐澤西,丈夫是律師,膝下有二兒一女。她一生印象最深的幾件事,是母親去世和她幾個孩子的相繼出世。她說:「失去母親,使我變得堅強;擁有孩子,使我變得完善。」寥寥數語,道出了生與死對人生的深刻影響。



她的記者生涯始於大學時代。做為《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的紐約市採編記者,她有機會廣泛接觸社會生活,周旋於毒品集團及知名人士之間,在聽證會、市政廳和第五大道露面。一九七四年大學畢業後,她繼續為這家報社工作了兩年半。一九七七年,她到了《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剛到《紐約時報》時,她還是寫紐約市的報導。第二個兒子出生後,她開始寫「三十幾歲的人」專欄文章,一寫就是三年。隨著第三個孩子(女兒)的出生,她成了該報的專欄作家,負責「公眾與個人」專欄,每週發稿兩次。一九九二年,她的「公眾與個人」專欄集《敞開思想》(Thinking Out Loud: On the Personal, the Political, the Public and the Private)榮獲普利茲獎。一九九四年,她離開了令人羡慕的《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崗位,全心投入小說創作,此舉曾令不少人感到不可思議。

身為記者暨專欄作家,她透過自己的筆傳達了同時代大多數人對社會、政府、公眾及個人的思考,因此成為新聞界的明星。連續幾年,她時常受邀就某個問題在電視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採訪過她的記者常會說:「哦,今天又在『黃金時間』見到了安娜.昆德蘭。」

二十多年在報界的耕耘使她贏得大眾的歡迎,而她在小說創作領域的努力也使她獲得了不小的聲譽。她的小說《One True Thing》和《Object Lessons》都是美國的暢銷書,受到讀者及社會的一致好評。根據最近的報導,《One True Thing》已搬上了銀幕。由此可見,這位作家的筆下工夫是令人矚目的。美國著名作家愛麗絲.霍夫曼(Alice Hoffman)稱她為「國寶」。她丈夫則常在早晨開玩笑地說:「我們的『國寶』今天感覺怎麼樣?」昆德蘭不無風趣地說,這樣的讚譽有時讓她非常尷尬。

昆德蘭的專欄文章和小說都反映出她是自由思想者。她正直而有思想,不喜歡陳規舊章,不恭維現存秩序。她認為天主教思想對她世界觀的形成有較大影響。她出身於一個愛爾蘭天主教的大家庭,自幼就有很強的家庭觀念。不僅如此,她還在天主教會學校上了十年學。因此,她認為除了父母的影響外,就數宗教對她影響最大。在她印象裡,天主教灌輸的思想是:對人要公正;對不幸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人與人都是鄰居,互有職責與義務。她覺得社會如同一個大家庭,人與人之間相互聯繫。可見,在她的世界觀中,宗教留下了很深的烙印。

 

關於她的新作《傷痕累累》

 

安娜.昆德蘭於一九九八年出版了長篇力作《傷痕累累》。這部小說出版後連續幾個月一直位居美國暢銷書行列,《新聞週刊》(Newsweek)、《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時人》雜誌(People)、《紐約時報》、《時代》週刊(Time)、《柯克斯評論》(Kirkus Reviews)等報刊雜誌紛紛發表評論文章。《時代》週刊(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對這部小說的評價是:「如果這本書出得正是時候,那麼它對家庭暴力的作用正如當時《湯姆叔叔的小屋》對蓄奴制的作用一樣。」《柯克斯評論》認為,這本小說可能會像她的專欄一樣,再次為她贏得普利茲獎。

為何這部小說會引起這麼大的轟動?筆者帶著疑問與好奇打開了這本書。



一、跌宕起伏的故事

 

故事開始時,女主角弗蘭妮.安.弗林帶著十歲的兒子羅伯特在費城的火車站。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用車將他們從紐約布魯克林送到了這裡。他們焦急等待的同樣是素不相識的人。母子倆不是搞什麼地下工作,也不是因為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罪行而躲避員警追捕。但他們目前的處境比上述兩種情形好不了多少:他們是從自己的家裡逃出來的,他們不想被當員警的丈夫、爸爸知道,因為一旦他知道了,其結果必然是凶多吉少,至少對女主角來說是這樣。前方的路撲朔迷離,人生的路該怎麼走下去?全得由下一個接應的人給他們指引,或只好任憑命運的安排。他們怎麼會陷入如此的兩難境地呢?

弗蘭妮是個護士,丈夫博比.貝尼狄托是紐約市員警。博比皮膚黝黑,帶著一副深思的神情,極富魅力。他們有一個十歲的兒子,已上學。他們擁有自己的房子。十多年前,他們相愛結婚。從表面看,這是個較為圓滿的家庭。那麼,女主角為什麼要帶著兒子離家出走呢?而且是以如此隱蔽的辦法?原來,她丈夫博比性情無常,幾乎自他們相愛時起就動輒出手打人。小說首句就是「十九歲那年,丈夫第一次打了我」。從相愛時起,到離家出走,弗蘭妮時常惴惴不安,因為她不知道博比的脾氣什麼時候會像火山一樣突然爆發,因為爆發時的受害者必然是她。她時常被打得傷筋斷骨、鼻青臉腫。自此,家不再給她溫暖,夢想成了泡影。

儘管夜半時分常發出毆打聲與哭泣聲,當著孩子羅伯特的面,他們卻裝得若無其事,即使留下毆打後的傷痕也會用「意外事故」來搪塞。他們這樣做,是想保護孩子,但其實沒用。久而久之,孩子變了,變得少言寡語,變得冷漠,臉上沒了可愛的笑容。孩子的一臉「小老頭」表情讓為母者心寒,堅定了她離家出走的決心。她要挽救自己的孩子,挽救孩子的童真。

幾經波折,她與孩子來到佛羅里達中部一個名為萊克普拉塔的小鎮。她生於紐約,長於紐約,而這個小鎮在各方面都與紐約大相逕庭。但有一點比較突出,這裡的人都與初來乍到的女主角一樣,如浮萍一般,沒有什麼根基與社會關係,都是因「某種原因」來到這裡。母子倆從此隱姓埋名,改頭換面,開始了新生活。一切都是新的,城鎮、住房、鄰居、學校、朋友以及他們兩人的名字。弗蘭妮的新名字是貝思.克倫蕭。她將一頭紅髮染成了金髮。她的身分是剛離婚,從德拉瓦州來,前夫是會計。隱姓埋名與改頭換面的目的是為了徹底擺脫以往生活中那些噩夢——主要是丈夫的糾纏。如果無法擺脫,那麼一切努力都是空的。在新環境裡,弗蘭妮不僅遇到了適應新環境的許多挑戰,還忍受著精神上的折磨:她內心深處始終忐忑不安,害怕博比什麼時候會突然冒出來。但有一天,博比果真出現在她的客廳……

 

二、發人深省的主題:家庭暴力

 

小說圍繞著一個愈來愈受到美國乃至全世界關注的問題:家庭暴力,特別是丈夫對妻子施暴的現象,揭露了家庭暴力的醜惡以及所帶來的不幸。最大的不幸者當然是受虐的一方,即小說中的弗蘭妮。透過主角弗蘭妮,小說呈現在讀者面前的是讓人震懾的現象:一些婦女的生活並不如表面看來美滿,她們一直出沒於真實生活與夢魘世界的更替之中。她們追求正常人的生活,可隨時會被逼入夢魘世界;她們的內心時時受到噩夢般的家庭生活所困擾。

有位美國朋友告訴筆者,近二十年來,家庭暴力愈來愈引起美國社會的注意。以前,人們以為這並非普遍現象,可是一經揭露,令人大吃一驚。原來,這種現象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無人群或受教育程度的區別,反而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比常人更善於掩飾。在常人眼裡,美國的法律較為完善,然而在家庭暴力面前,美國法律也時時無能為力。於是,幫助受虐婦女的組織也就在全美各州應運而生,如始於一九九○年稱為「希望之門」的終止家庭暴力全美網路基金會(NNEDV,即National Network to End Domestic Violence Fund)就是這類組織。

故事的主角,一個是身為紐約市員警的丈夫,一個是當醫院護士的妻子。家庭暴力出現在這樣一個家庭,出現在人人(無論男女)都追求個性解放、獨立人格的當今世界上,更顯其時代意義與諷刺性。一幕幕令人咋舌的家庭暴力畫面在作者的筆下出現,一個活脫脫的不幸女人形象出現在讀者的視野裡。男人可以不問青紅皂白,想出手就出手,想抬腳就抬腳。即便解除了婚約,許多女人還是逃不出前夫或男友的「魔掌」而喪命。生活中的女人如同驚弓之鳥。美國人為之自傲的法律保護不了成千上萬的弗蘭妮。中國人常強調家庭裡的種種關係以「敬」與「愛」為前提,如果說「敬」具有很深的理性成分,那麼「愛」應該是以感情為基礎的。不能說博比不愛妻子和家庭,也不能說他們沒有感情、不愛這個家庭。博比一再聲稱自己非常愛妻子,但是這種愛多少是病態的,或者說,如許多現代人一樣,他具有典型的分裂人格。你看他一邊呼喚妻子的名字,一邊對她大施淫威,甚至將她打得皮開肉綻後還對她有性要求。

博比的這種愛與恨可以稱為男性中心主義在新的歷史時期的變體或畸形兒。近百年來,婦女在自身解放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以美國本身而言,透過全國婦女的不懈努力,她們先後取得選舉權及愈來愈多與男性平等的社會地位。據報導,一九九二年柯林頓就任總統後,美國婦女參加公職競選及當選的人數為歷史之最。然而,在女性愈來愈獲尊重的同時,男性似乎顯得有些難以適應,產生了極大的失落感。他們一方面留戀男性獨尊時代的榮耀與地位,一方面又不願意放棄文明人的身分。而文明人的重要標誌之一就是承認並宣導「人人生而平等」,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白人還是其他膚色的人。婦女地位的改善與男人的理解或承認分不開。然而,他們的理解與承認不是一種純粹的理解與承認,而是一種慷慨,一種核心依然是男人至上的慷慨。我們將視角轉向家庭中的男女時,情況也是如此。女人的世界不再只是家庭這一方小天地,她們開始看到並匯入了外面的廣闊生活。可是男人似乎還沒準備好,他們依戀著「幸福的家庭主婦」型的妻子,對所謂的「職業婦女」雖表同情,生活上卻很難接受。如果他們的妻子在事業或經濟上與他們完全平等,那他們就更加無法接受。因此,正當世界婦女一如既往地為自身解放奮鬥的時候,男人也在經歷前所未有的心理調整,乃至其他多方面的調整。在此過程中,他們的心理是極其複雜的,有時甚至是扭曲分裂的。

弗蘭妮的丈夫博比從他對妻子隨意施暴中暴露了他扭曲和分裂的人格。他瘋狂愛著弗蘭妮,卻又在多方面無法忍受她。弗蘭妮是職業婦女——一個護士,護士是非常辛苦的職業,不可能整天在家守著孩子,恭候丈夫歸來。相反,她要時時護理那些對她丈夫來說是素不相識、毫不相干的人。另外,她還有自己的生活,她要與朋友來往,與妹妹一起外出。這些都成了博比不滿的原因。博比追蹤弗蘭妮到佛羅里達時曾這樣說過:「你操他媽的擁有一切你想得到的東西。別人說,『博比,你幹麼還讓她去工作』?可我隨你的便,想著只要你高興,就隨你便。你有房子。你要當班還是要加班,我媽就來幫你看孩子……你想幹麼就幹麼,跟你妹妹出門,去醫院,還要跟你那些死男人婆朋友出去,老是出去、出去,從來不待在你該待的家裡。」博比的心理極不平衡,這種不平衡是他所在的那個男人至上的社會所決定的。他的員警朋友的妻子多是家庭婦女,丈夫、孩子、服裝以及蜚短流長是她們的全部生活,就如美國五、六○年代曾經提倡過婦女回家去當「幸福的家庭主婦」一樣。博比表面上接受了妻子走出家庭、成為職業婦女這一現實,另一方面他又不能放棄男人在妻子面前至高無上的地位以及對「幸福的家庭主婦」的渴求。 

這就是實實在在的美國社會現象,我們從中不難看出作者對社會生活及對家庭暴力這一現實的透徹理解。

生活在受虐與驚恐中的女主角是不幸的。然而,她為什麼在這樣的婚姻生活中忍受了那麼久之後,最終又放棄了這種持久的忍受呢?她甘願忍受,難道這正如社會上不少人所認為的,是她自己招致了暴力、活該受到這樣的虐待嗎?其實,受害者自己有時也會感到非常迷惑,弄不明白這一切是不是與自己有關,自己是不是招致受罪的罪魁禍首或同謀。因此,她想:「有時,博比甚至讓我相信是我自己的錯,是我和醫院裡每個醫生上床。他滑倒了是我的錯;他膝蓋破皮是我的錯。他會打我,是因為我先招惹。是我招惹他對我拳腳相加,招惹他揍我。」雖然這裡流露出作者的嘲諷與挖苦,但這確實也是許多家庭暴力受害者及社會上不假思索者的心理。儘管弗蘭妮在家裡沒有尊嚴可言,可是她苦苦忍受了十多年,這再次體現了作者對生活的理解。小說借人物的話道出了生活中樸素的真實:「我不逃,因為我認為情況會好轉,至少不會更糟。我不逃,因為我希望兒子有父親、我有個家。長期以來我一直不逃,因為我愛博比.貝尼狄托,沒有人像他那樣待我。我想他清楚這一點。」於是,作者更深刻地看到,正因如此,「我讓自己成了他所作所為的共犯」,至少受害者的忍讓在某種程度上縱容了家庭暴力的繼續。直到遭到丈夫最後一次毒打,她「才知道我必須離開,才知道如果我告訴兒子,是我自己在黑暗中走進餐廳摔斷了鼻梁,撞得眼睛青腫、嘴唇破裂,那麼一切將無可挽回。祕密戕害了羅伯特的童真,也戕害了身體裡那個我。我必須救救孩子,也救救我自己」。生活中的許多婦女,許多像弗蘭妮一樣受到虐待的婦女,許多對社會有所了解的人們讀了這樣的話,一定會因作者對生活的真切理解而發出共鳴。不論她忍受這樣的生活,還是最後選擇逃離這樣的生活,都符合生活邏輯。從人物的忍受中,我們看到了受虐婦女在肉體與心靈上受到了令人髮指的折磨,同時也看到她們受虐乃至持續受虐的原因,看到了為妻者對家庭及為母者對兒子的一片愛心。愛使她遲疑,遲疑是她痛苦的延續。最後,當弗蘭妮選擇了出逃,我們同樣看到受虐婦女的一片母愛之心,也看到了女性被逼入絕境時奮起自救的精神。這一方面體現了純粹得不能再純粹的女性美——母愛之心,另一方面體現了人類得以生存與延續的精神——鳳凰涅槃。

這裡不僅流露出作者對生活的深刻理解,同時也流露出作者對人類自身及婦女的希望。小說本身流露了作者對全體婦女、對受虐婦女、對婦女家庭地位的真切關心與希望。如在弗蘭妮經歷了逃亡與失子的痛苦後,抱著尋子的希望來到了博比母親門前,想起了自己在七、八年前曾向婆婆提出過的一個問題。當時她問:「你丈夫是個怎樣的人?」可是,她婆婆沒有正面回答她。弗蘭妮又追問了一句:「他對你好嗎?」對方的回答是:「他是我丈夫。」她再問:「他打過你嗎?」聽到這話,婆婆厭惡地看著她,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說她的兒子人很好,還說大家都這麼認為。一個是丈夫,一個是兒子,除此以外似乎沒有值得她婆婆關心的。至於打不打她,她似乎沒放在心上,或者這是個不必回答或難以回答的問題。看來,在前一代人的家庭中,這樣的現象是不言而喻的。那麼,後一代人會怎樣呢?失去兒子的痛苦是刻骨銘心的,女主角時時盼望兒子能回到身邊。小說最後一章,女主角有這麼一段內心話:「再過六個月羅伯特就滿十六歲了,已經大到可以自己坐飛機、打電話、獨立行事……我想像他去敲那間公寓的門……然後他會開車到這幢房子,我打開門,他說:媽,放心吧,我只留了你們兩人身上最好的部分,壞的都丟棄了,那條用鮮血流成的血脈流淌到你為止,不會在我身上繼續流淌了。我每天祈禱幻想成真。我有時候想,為什麼莫麥可隊長那天在警局要說羅伯特不是貝尼狄托家的人?他是在開他玩笑?還是祈望他過得幸福?」小說中幾次提到這位紐約中央公園裡警官的話,說羅伯特不像他父親家的人。這裡包含著女主角的期望與擔心,她希望兒子長大後不像父親那樣在家裡打妻子。通過對三代人同一內容的敘述,她希望今後的男人不像前幾代的男人那樣有打妻子的陋習,希望家庭暴力這一醜惡現象能得以遏止,不再延續。她把希望放在羅伯特這代人身上,把希望寄託於未來。這也是作者自己對生活的希望。安娜.昆德蘭知道,在這個世界上,女人過得要比男人艱難得多。因此,當她的第三個孩子,即她的女兒出生後,面對充滿凶殺、強姦、虐待的世界,她不無憤慨地喊道:「你(世界)不能對我的女兒造次。」她時常希望她女兒生活的世界將比她自己所生活的世界要更加美好。

 

三、「一流的頭腦,寬廣的胸懷」

 

凡是接觸過安娜.昆德蘭作品的人都會贊同美國當代作家蘇珊.以撒(Susan Isaac)對這位作者的評價:她不僅具有一流的頭腦,還有著寬廣的胸懷。昆德蘭以深邃和關切的目光看待生活,看待世界,看待生活中的每一個人與每一件事,並以她女性特有的博大胸懷給予理解和同情。

《傷痕累累》雖然圍繞女主角如何擺脫舊生活的纏繞及新生活的創造而展開,但小說所展示的整個生活畫卷充分顯示了作者對生活的透徹理解,也體現了她做為妻子與母親的寬廣胸懷。

首先,在對待家庭暴力這個主題上,她態度非常公正、客觀。她在關注婦女命運時沒有走向極端,沒有猛烈抨擊與鞭撻男性,反而理解與同情他們。當博比傾吐心中不滿以及發脾氣的原因時,讀者會覺得他似乎有理由不滿、有理由發脾氣。在昆德蘭看來,某個個人似乎無法為這樣的邪惡現象負全部責任。她揭露醜惡的目的,是要呼喚美,呼喚全社會共同努力,因為只有這樣,像家庭暴力這樣的邪惡才會沒有存在的空間。在作者筆下,博比是個有魅力的丈夫與爸爸,他不滿與發脾氣是因為他看到自己與整個男人世界的地位有差異,整個社會環境造就了他以及他的行為,造就了這樣一個天使與魔鬼的混合體。因此,他的人格分裂是現代社會的產物。

同時,作者對婦女領袖般的人物也不是一味加以讚揚。小說對組織並幫助弗蘭妮逃跑的那個機構的負責人帕蒂.班克羅福特投了反對票。這一點可能會引起讀者的反思。其實,這正說明這本小說不僅局限於婦女問題這一角度。作者對家庭暴力的抨擊不是針對人或一種性別,而是抨擊一種專制觀念,抨擊那種喜歡擺布別人的專橫和強權。在弗蘭妮聽來,帕蒂.班克羅福特「聽起來好像我先生」。弗蘭妮從帕蒂的談話中感到,她熱中於組織、幫助受迫害的婦女,是因為她為自己成為這群婦女的「對外的臉孔、代言人、領袖」,使自己「從在家裡無權無勢到影響世界」而感到沾沾自喜。作者抨擊的是一切自我中心主義,其中包括男性至上、男性中心論,甚至在婦女人群中的自我至上與專權。

事實上,小說涉及的社會面非常廣闊,涉及了美國社會對其他人種的歧視,如對拉美裔美國人的歧視問題;涉及了老年人及病殘者的生活;涉及了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其中在母子關係這一點上著墨較多。在母子關係的描寫上,讀者不僅看到作者身上同樣的母愛之心,同時也看到了她對天下母親的理解。弗蘭妮雖然有豐富的情感,有熱烈的嚮往,然而,為了孩子,她什麼都可以捨棄。為了孩子不至於失去爸爸和完整的家庭,她可以不顧自己,繼續忍受那滅絕自我、滅絕人格的受丈夫虐待的生活。為了孩子,她可以不顧一切地離開生養她的故土,來到陌生而偏僻的地方,迎接新生活的一切挑戰。為了孩子,她可以將自己的真愛拋置一旁或深埋在心裡。孩子被博比搶走後,她盡一切努力去找回失去的孩子。這一切讀來都非常令人感動。更讓人感動的是,她的親子之情延伸到了對博比母親的行為的理解。前面提到,當她問博比的母親她丈夫是否打她時,她避而不答,反而說自己的兒子如何如何好:母愛就是天秤,丈夫的虐待似乎無關緊要,重要的是她愛自己的兒子!當弗蘭妮痛失兒子後,始終魂裡夢裡牽掛兒子。小說中有這麼一段話:「我想著羅伯特,想著那個也許存在的女孩,但你知道怎麼樣嗎?我竟然一點都不在乎她,不在乎她會不會遍體鱗傷、傷筋斷骨。我應該要在乎。可是我沒有。我愛我兒子,以前一直愛他,以後也永遠愛他。」也許人的情感就是這樣複雜,你可以對家庭暴力充滿憎恨,痛心疾首,可是當想到這一切是你心愛的人的行為時,你就會「不在乎」。生活也許就是這樣,恨似乎在愛面前會消融,會化解。母愛是一片寬闊的海洋,能夠包容一切。這裡包含著非常深刻、真切、複雜而又簡單的人生哲理。

小說對生活中的人所擁有的「祕密」費了不少筆墨,這一點同樣體現出作者對人生的深刻理解。正如實際生活中的人一樣,小說中不少人物心中都藏有「祕密」。如女主角受到丈夫的百般虐待,自結婚後一直膽戰心驚度日,隨時留意丈夫的眼神與雙手,惟恐無意中惹他生氣,惟恐自己遭到毒打與折磨。然而,誰都不了解真相,即使她最親近的人也不了解。「外表上看來,我過得很不錯,有工作,有房子,有孩子,有丈夫,有笑容。沒人看到我被打。」她把一切深埋在自己的心裡,逢人看到她的創傷,她便用「意外事故」加以掩飾,甚至對兒子、對她親愛的妹妹以及對她親密的朋友也不例外。

祕密是一塊巨石,壓得女主角無法喘息,壓得孩子失去了童真。還沒離開紐約和丈夫時,她在家整天魂不守舍,可是到了外面或與孩子在一起時,她從沒有吐露半點真相。她與妹妹非常親近,在某種程度上,這個妹妹是她帶大的。小時候,妹妹整天在她身旁轉,長大了也幾乎形影不離,無話不談。可是,當博比在她十九歲第一次打她,給她的手臂上留下了「一個黑色太陽,周圍繞著四個月亮」般的手印時,她雖仍然與妹妹同居一室,卻沒告訴她,而是用衣服將這一切遮蓋起來。

這樣掩飾的本意是保護自己,因為社會對家庭暴力的了解及同情程度是有限的,或者說人們對眾多事情的理解與同情是有限的,所以受害者經常會被視為咎由自取。因此,祕密的存在也就是必然了。心中懷著祕密必然是一種負擔。弗蘭妮為什麼忍受這麼多年也沒向別人透露自己生活的點滴真實呢?首先因為她將挨打視為恥辱。在這一點,中西方是一致的:家醜不可外揚。她一方面覺得自己可能得為這樣的局面負部分責任,另一方面她又覺得,自己身為一個獨立的女人卻甘願忍受這樣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種人格自損,是一種人格萎縮。這些都構成了她深深的羞恥感。直到恥辱壓得她近乎窒息,直到羞恥變成了憎恨,她才無所顧忌地出逃了。因為,從自己以及從其他受害者身上,她看到忍受不是出路。再忍受下去,她不僅毀了自己,也會毀了兒子。

她的兒子羅伯特年齡雖小,可是因為特殊的生活環境,有一副少年老成的神情:他沒有童稚的歡顏,眼神冷漠,看到母親的傷痛只當沒看到,什麼事都不會讓他有半點大驚小怪,這與他心中早有某種祕不可宣的祕密有關。在他還很小的時候,他聽到父母吵架,出房門想看個究竟,卻挨了父親一頓臭罵。父親規定他不准隨意出房門,但他不可能聽不到父母晚上的打罵聲。等到了第二天,父母又裝做若無其事,即使看到母親傷痕累累,母親也推說是因為「意外事故」引起。在父母告訴他的與事實不相符的環境裡長久生活,在充滿謊言的父母身邊成長,他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扭曲,不可能像其他在真誠中長大的孩子那樣自然成長。小說裡寫道,她的兒子「總顯得少年老成,雙眼死寂,就快變成活死人」。正是這一點才迫使她下了離開的決心,她要拯救自己,更要拯救孩子。

不難看出,祕密對人格及性格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作者的視野沒有局限於女主角母子,而是延伸到了更廣闊的社會。於是我們知道,生活中的人們並不像他們看起來那麼幸福,那麼輕鬆愉快,那麼無憂無慮。不少人的內心都有祕密,祕密如十字架一樣沈重地壓在他們心上。小說中的弗蘭妮到佛羅里達後,遇到了朋友辛蒂,以及她的護理病人萊維特太太。經過多次接觸,弗蘭妮與辛蒂很快成了親密無間的朋友,可是辛蒂一直將自己的祕密深埋心裡。她告訴弗蘭妮,她離開父母所在的農場,是因為忍受不了那裡的塵土與骯髒,甚至還編了一個初戀的故事,說明她如何受不了農場的生活。其實,這些都不是真實情況。她出生時有個孿生姊姊,可是這個姊姊在年幼時身遭不測,而姊姊的死與她有關。一天,正當她躲在一旁看書時,她媽媽喊她,要她去田裡,叫正開著大型牽引機的父親回來吃飯。她裝沒聽到,於是母親就讓她孿生姊姊去。由於人小,牽引機的聲音又響,父親沒聽到孩子的聲音,就開著牽引機從孩子的身上碾了過去……她竭力迴避過去,迴避她的心病或祕密,生活中的她努力打扮自己,看似過得非常快活。

萊維特太太是個猶太人,曾待在德國人的集中營,是大屠殺的倖存者。戰爭硝煙早已消失,可是她手臂上在集中營時留下的編號烙印在她和許多人的眼裡依然是一種恥辱。這是個值得深思的人物。作者對她著墨較多。在某種意義上,她的身上體現出歷史的概括性:二戰中遭受巨大的災難,奇跡般倖免於難,一輩子帶著恥辱的印記生活。

作者通過女主角之口道出人們深藏祕密的個中緣由。弗蘭妮說:「現在我看到萊維特太太,就看到她告訴我的那個天大祕密,她手臂上的數字、她婚姻的故事;我也知道從半個世紀前五月的那天以後,她這輩子都被用這樣的眼光看待。我掩飾自己的傷疤,因為我感到羞愧,也為博比感到羞愧,為留在他身邊羞愧。現在我還知道,我害怕被人歸納簡化,害怕在所有認識我的人心裡變成﹃那個常挨老公揍的可憐女人﹄,或者說﹃以前﹄常挨揍的。我已經開始用這樣的眼光看待自己:一個以前常挨老公揍的女人,復原中的受暴婦女。天啊,我討厭這種說法,討厭被分類,好像把我們的傷疤降格成和眼睛或頭髮顏色一樣,讓我們變成一個種類,變成雜誌封面的標題。」可見,作者對生活中的祕密,對人的生活及人的自尊的了解是極其深刻的。人世間因為缺乏理解,人們不得不將自己的某些痛苦與折磨深藏不露,惟恐受到更深的傷害,可是懷著祕密的生活又將是怎麼樣的一種生活啊?作者在給予理解的同時,也流露出了無限同情。

人生充滿矛盾,人生充滿痛苦,人生有許多似是而非,人生還有無限的困惑與彷徨。小說中最讓女主角困惑與彷徨的是現代人的兩難境地。未離家前,女主角處於受害者的兩難境地:是忍受還是逃離;離家後她依然處於同樣的境地:該不該逃離;在佛羅里達,她找到了新的歸宿,有了新的家,但她心中還是充滿這種困惑與彷徨的悲劇感。在小說最後,女主角還在想:該不該離開?離開是不是正確?「我沒有一天不在反思離開博比究竟對不對……大家都說我做得對,說我不該再往回看,說我別無選擇。也許他們說得對。我仍然不清楚。」一切似乎都在告訴人們:「人的一切努力終歸徒然,原本有著悲劇感。人的生存本身充滿歧義,沒有本質的真,只有無止無休的提問與抉擇。」似乎哈姆雷特式的生存困惑(to be or not to be)始終困惑著生活中的每一個人,似乎作者在小說的結尾提出了這樣的一個問題:弗蘭妮最後是得救了,還是繼續受著懲罰?

 

四、藝術特色

 

這部小說的語言簡潔樸素,感情真摯,幽默與比喻恰當,充分展現了作者的智慧與非凡的創作力。作者自稱是個「追求完美的人」,她希望自己寫出的每一個句子都非常完美。這本小說可以成為她這種追求的證明。

小說開頭就是個耐人尋味的例子。打開書,撲入讀者眼簾的就是:「十九歲那年,丈夫第一次打了我。」做為一部長篇小說的開頭,這不免讓人有些突兀感。沒有一句鋪陳與暗示,沒有半點景色或人物描寫,作者什麼話也沒有說,就將這麼一句大白話扔了出來。它沒有那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朦朧美,但它來得實實在在,開門見山,容不得讀者產生半點懷疑。這是一句平直得不能再平直的話,單刀直入,切入主題,將大半個故事包括在內,於是它成了全書的定音鼓,為全書的發展確定了方向。故事發展過程中,這句話反覆出現,有了交響樂主題的作用。它又如悶熱六月裡的一聲驚雷,將昏昏沈沈的人們驚醒,使不相信在「民主自由」的美國還會有像家庭暴力這樣醜惡的人們睜眼見到了事實真相。這真可謂平直中見豐富,樸實處見智慧。

小說的行文及謀篇也讓人印象非常深刻。作者似乎對一切材料(不論時間的先後,不論順敘的內容,不論倒敘的內容或插敘的內容,不論初看似不相關、後又覺得實在是很妙的內容)十分嫺熟,信手拈來,毫不費力,故事一氣呵成。例如,第二章中關於女主角為何走入佛羅里達的公寓時特別憎恨博比這一點就非常令人難忘。作者比較弗蘭妮兒時的無根生活與現在又一次被逼入無根的生活;比較無根的生活與自己夢想中的生活,以及婚後的那種開始扎根的生活。讀者忽而看到弗蘭妮幼時搬來搬去的情景,忽而沈浸到她與博比有了自己的家的那種快樂,忽而又回到眼前的佛羅里達小公寓裡。事實種種,情感種種,人物心中感情的波瀾迭起,讀者的情緒深受感染。在此,作者語言天賦及小說細節的選用都起了很大效用。

幽默風趣也是小說的一個特色。例如,羅伯特的小伙伴班尼的妹妹在院子裡跑著時,被兩個哥哥給絆倒了,哭喊起來。她母親沒有馬上出來救她,而是等過了一會兒,喊了一聲「冰淇淋」,小女孩便破涕為笑。最後作者只用「這就是救贖」幾個字加以評論,一方面有類似畫龍點睛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免不了讓人發出會意的微笑。獨到的比喻是作者又一個難得的長處。例如,弗蘭妮的兒子是個在壓抑中長大的孩子,因此「我兒子很少哭,也難得笑,偶爾一笑就像是雪天裡明媚的陽光那樣令人目眩、難以適應。」讀到這樣的幽默與比喻,人們會情不自禁想到斯威夫特評說最佳文體時所用的話:「適當的地方,適當的詞語。」我想,用斯威夫特的這句話來評論安娜.昆德蘭的小說語言是不會過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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