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啟程者引路】
楊翠│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楊逵文教協會常務理事
 
 
       2016年以來的台灣,擾嚷不歇,各方人馬紛沓湧入台北街頭,同一議題、對立主張,相互爭論與叫囂,敞開一方關於「人權」與「民主」的絕佳演練場所與論辯空間。
 
       2014年的318運動,揭露了台灣社會對「民主」的長期誤識。我們終於體認到,選票不等於「民主」。318過後,二次政黨輪替,我們走在重新認識「民主」與「人權」的關鍵時刻。此際,麥田出版《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系列,非常有意義。
 

 
       這系列的第一卷「人權與民主篇」,精準地指出,公民思辨的「根」,正是人權與民主。如果不從這裡出發,所謂「民主國家」,就是恐怖危樓,就是剝奪人民主體與尊嚴的魔獸。
 
       這部書以深入淺出的敘述筆法,敘寫人權的涵義與價值、人權所含攝的內容與向度,充滿豐富的歷史文獻,舉引各種故事文本,時間跨度從希臘到當代,空間跨度遍及全球,構織成一張密實的人權地圖。
 
       書一開場,即揭示人權的本質:「它是一種自然權利,因為它與人的本性一致,也因為它讓人成為人」、「人權是永恆的、獨立的,適用於任何地方。」亦即,「人權」不是被法律制度設計出來的,而是自然天賦的;它一方面具有「生物學意義上的存在」,二方面又超越了生物學的意義,成為一種永恆的、獨立的、普世的存在。
 
       「人權」做為普世的存在與價值,並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體的現實。這部書的另一個特色,即是以各種差異紋理,編織出「人權」的的多重向度;包括免於恐懼與匱乏、知識與教育、生存權、所有權、婦女人權、兒童人權、少數族裔的權利、弱勢階級的權利、社會安全的權利……,乃至於環境污染引起的種種集體權利問題等等。作者強調,人權不能只有一個,「不同人權之間彼此競爭,是沒有意義的」,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獨立的人權。人權不僅不是競爭的,更應該是互助的。
 
       書中不斷強調:人權,既是個人的,也是普世的;是一種價值,也是一種現實;是一種思想,也是一種行動。為何需要行動?因為它固然是天賦的,卻又極其難得。難得,是因為龐大的權力體制,時時處處,都在對個人進行權利的剝奪與壓制。
 
       由此,我們進入本書最關鍵的討論:人權與國家。對人權進行制度性剝奪的,通常是國家;無論是打國家悲情牌、國家安全牌、國家團結牌,國家,總是殘害公民人權的最大魔怪。
 
       作者堅定指出,人權高於國家:「從自然法來看,人權是在國家之上的權利。」因此,當國家成為人權的迫害者,「每個公民都可以起來反抗。」從國家的角度看,是人民建造了國家;從人民的角度看,我們是先成為一個人,然後才成為一國的公民。公民的抵抗權,正是立基於人權高於國家的理念。
 
       即使是緊急狀況,即使國家陷入戰爭,也不能傷害公民人權。本書在這樣的思想基底上,展開「人權」與「民主」關係的思辨,建造了本書的核心意旨。
 
 

(2005年德國聯邦議院選舉時的政黨競選海報。)

 
       對於「一個仁慈的統治者好過壞的民主人士嗎?」這個有點詭論的問題,本書舉引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民主是最壞的統治形式,除了其他所有被試驗過的政府形式之外。」一語來回應。確然,仁慈的統治者可能被殘暴的統治者繼承,人民無從選擇,但壞的民主人士幾年就可以替換掉,人民有選擇權。
 
       但作者也提醒,民主有漏洞。民主的漏洞,正要以人權來填補。比如,民主體制的普遍律則,是完成多數人的意志,然而,當「當多數人的意志傷害到其他人的尊嚴時」,當少數人被排擠在「民主」的大門外時,「人權」的捍衛,正用以約束這種傷害與排擠。
 
       因此,人權高於國家,人權高於民主體制,人權是普世的。正因人權是普世的,而世界是由我們集體組成的,因此,某一國家對其國民所施加的人權傷害,國際組織、其他國家,就可以介入關心、提出警告、要求改變。涉及人權議題,「介入他國內政」的說法,不能成立。
 
       人權稟於天賦,但人權必須抗鬥。本書描述各種層級的人權組織、非政府組織、人權鬥士,甚至無國界記者,這些堅持以發聲對抗沈默,以行動捍衛人權的戰士身影,在書中到處現身。
 
       最後,本書另一個重要觀點,是既將人權視為個人的天賦權利,更是對社會的公民責任:「我們對人權是有義務的。當人權不論何時何地被侵害時,我們都應該挺身而出,特別是當國家機器違反人權的時候。」
 
       作者挑戰了一個全球無差別的主流觀點:別人的人權與我無關。人的冷漠,多數來自於「不相干」,「不相干」為「不想理解」提供藉口。然而,本書將「世界」視為一個有機整體,這個世界共享榮光與暗影,沒有誰與誰「不相干」。如果世界是一個共同體,則我們共享、共利,也可能共犯、共罪。
 
       比起共利意識,共罪意識所提供的反思性更重要。那些對國家暴力視而不見的人們,以邪惡的平庸,容忍了暴力持續進行,支持了暴力持續長大,因而也是暴力的一員。
 
       然而,本書雖以「世界」為單位,在實踐層面,卻回歸到公民個人的、日常的生活景框之中。本書強調自覺式民主,從近身開始,從小處做起:「你並不需要因此去非洲挨餓,維護人權是從我們的門前開始。」
 
       而這樣的人權實踐,絕不能以剝奪別人的權利為階梯,甚至為目標。因為,沒有一種人權叫做「我有歧視別人」的人權,沒有一種人權叫做「我有捍衛自己特權」的人權。
 
       烏托邦還在彼岸。而我們已經啟程,朝向那一方人權國度。這本書,是為我們引路的手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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